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也是爱心工程,大有可为。2018年视察广东时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一件一件办好”。李克强总理强调,家政服务看似小,实则大,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改善民生、推动社会精细化分工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家政服务业发展,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抓紧研究相关措施提升我省家政服务质量。
二是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全面两孩政策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居家养老、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个性化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持续呈刚性增长。
三是家政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很突出。长期以来家政服务领域积累的矛盾较多,突出表现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方面,很多大中城市一定程度都存在着家政服务“找不到”“小散弱”“纠纷多”等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十分必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导向,按照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1+1+9”决策部署,明确了我省家政服务业全面提质扩容的发展定位、工作目标和政策举措,既完成规定动作,又体现广东特色,一项一项把国家和省关于家政服务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
二是研究制定支持行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办发〔2019〕30号文要求,结合“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我们将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政策范围从促进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领域,拓展到产教融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公共服务环境、推进家政进社区、家政服务标准化等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比如,针对家政从业高素质人员缺乏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在全省至少2所本科高校和30所职业院校、6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万人;针对我省家政服务业龙头企业缺乏,教学与服务脱节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推动全省3家以上有实力的家政企业、5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校企联盟;为解决居民就近享有家政服务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家政示范社区。
三是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区域比较优势,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粤港澳家政服务业融合发展,通过引进港澳及国际先进理念、师资培训和管理模式,促进三地共建培训标准、互认从业资格。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具有广东特色、国际水准的家政服务经验、服务标准和服务模式。
四是突出信息支撑优化服务。充分利用我省电子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发展优势,推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省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雇主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服务的精准度、标准化和可溯性,加强监管、确保服务安全。
五是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培训。针对市场需求,将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含母婴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列入紧缺工种。并以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领域为重点,推动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标准及大纲的编制和职业培训教材、职业培训包的开发。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1234”,即“一个目标”“两个着力”“三个行动”“四个聚焦”。
(一)一个目标: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各种支持政策,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劳动力从事家政工作,扩大家政服务的有效供给,解决当前家政服务“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的问题。同时,通过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信用体系和标准体系等措施,提高家政服务业的供给质量,让人民群众买起来满意,用起来放心。
(二)两个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和推动家政进社区
一是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当前,一些家政企业已经完成了从“小作坊”式的中介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员工制企业转型,逐步扭转了“小、散、弱”的行业格局。《实施意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明确提出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通过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所招用的家政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推行家政服务行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协商休息或补偿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鼓励支持利用现有设施改造为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集体宿舍等5项举措,推动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是着力推动家政进社区。社区既是发展家政、养老、托幼等服务业的基本依托,也是长期以来有效供给的短板。人民群众期盼一个电话、一个APP就能让服务快速便捷上门,就能够享受到“一碗汤”距离的高品质服务。《实施意见》从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和落实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家政服务。
(三)三大行动:家政培训提升行动、“领跑者”行动和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一是家政培训提升行动。通过支持引进先进课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完善培训体系,吸引更多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到2021年,全省开展各类家政服务培训40万人次以上,到2022年,全省实现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
二是“领跑者”行动。培育家政以专业设备、专业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并予以相应资金支持。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到2021年,全省建设扶持100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带动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到2021年,推动全省家政企业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上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动家政企业按“诚信粤商”平台的程序自主立信,并与“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依托该平台对家政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家政服务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和商务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四个聚焦:聚焦培训、成本、保障和监管
一是聚焦培训。《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全省至少2所本科高校和30所职业院校、6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推动3家以上有实力的家政企业、5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校企联盟,建设至少50家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到2022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培育至少1家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通过这些措施,完善家政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上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聚焦成本。《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推广“信易贷”、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聚焦保障。《实施意见》通过完善社保补贴,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推动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规范和完善从业人员体检服务,畅通职业发展路径等硬招实招,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让更多劳动者愿意来,留得下,稳得住。
四是聚焦监管。《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建立家政服务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等方式,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同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省级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